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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监测】骗局之老人的血汗钱,良心何在
2017-11-06    点击频次:   
     近日,《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北京数十位老人因轻信“以房养老”理财骗局而失其居所、甚至背上巨额债务一事,引发舆论关注。大量媒体、专家和网民认为,在这场骗局中,公证机构成为不法分子的敛财杠杆。对此,北京市司法局回应称已开展调查。在疑问待解之时,8月7日,有媒体报道北京一被骗老人向法院起诉维权,再次将事件推向高潮。恩讯舆情监测中心通过深入梳理舆情发展脉络、归纳分析舆论观点,提出应对建议,以供参考。

  舆情事件
  1. 媒体披露“以房养老”骗局引爆舆论

  7月24日,《检察日报》刊发一篇名为《老人贪图高额回报落入圈套:钱没赚到房子没了》的报道,称北京市西城区、东城区等核心区先后出现一伙不法分子,通过貌似合法的借贷关系,在老年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老人房产出售后,强行将老人及其财产“清出”房屋,导致北京核心区域多达数十户老人及其家人流离失所,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以房养老”骗局走进舆论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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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民日报》发文将公证推向舆论风口

  7月26日,《人民日报》报道《谁“偷”了老人的房子?》称,在“以房养老”骗局中,“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是导致房屋被卖的关键文件”,老年人在“委托代理人”的诱导下对委托书进行公证,签署抵押房产的借款合同,基于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在老年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变卖房产从中获利。文章指出,由于老人们签署并公证了一系列正规的法律文书,他们想要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难度很大。该报道被新华网、网易网、腾讯网等网站大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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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媒体大量跟进此事,《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等发布了相关报道。

  3. 网民爆料官方要求删帖促使舆情发酵

  8月1日,微信公号“环球时报”发文《这个中国人最信任的机构,如今却卷入了一场惊天骗局中!》称,公证处本可阻止骗局,却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对于公证处出具的现场问询老人的“笔录”,老人也表示并未做过“笔录”。“笔录”中这些来自不同家庭、不同背景的老人给出的“回答”完全雷同,且公证处在公证材料存在明显错误的情况下仍然出具了公证书。对于这些疑问,公证处方面认为,最多只能算“有点瑕疵”,但并不能撤回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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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日,网民“@耿直的VX”(认证信息为《环球时报》编辑)连发4条微博称,因发布了相关报道,北京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向《环球时报》报社施压,要求删帖。相关微博引发舆论关注,多数网民指责这种“堵捂盖”的行为。

  4. 北京市司法局积极处置获舆论肯定

  8月2日,新华社、人民日报客户端、央广网等媒体发文称,针对“以房养老被骗”事件中公证工作规范性问题,北京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已于7月27日组成调查核实小组,对相关公证处和公证员开展调查。北京市司法局还将与公安、司法部门配合,依法认定案件性质,严惩犯罪分子,同时将整合法律服务力量支持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此外,北京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将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公证事项的办证流程和业务规范,“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涉及处分不动产的委托公证,须由成年子女陪同”。

  《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等传统媒体次日也发布了相关报道,引发全网转载。部分公众对相关部门主动担当表示肯定。

  5. 被骗老人向法院起诉余波不断

  8月7日,《北京晚报》报道称,北京一老人遭遇“以房养老”骗局后向朝阳区法院起诉维权,原告高女士称自家房产被贱卖却毫不知情,请求法院判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消息旋即引发媒体关注,《北京日报》、财信网等媒体均发布了相关信息。
 舆论观察

  针对“银发收割”现象,舆论场各抒己见、寻根问源,具体有如下几点:

  一、谈原因

  部分舆论由结果追溯原因,层层追问进行深入分析。

  首先,披着合法外衣的“以房养老”骗局日益猖獗,公证机构作为其中关键的一环,成为众矢之的。部分舆论质疑公证机关涉嫌违法失职,如《光明日报》直指公证机构是骗人者的“神助攻”,称“本该严谨、严格、严肃的公证却背弃客观公正原则,这样的公证员置当事人权益于何地?置公证法于何地?置公共利益于何地?如果公证员不公不正,公证机构又谈何公信力?”还有部分舆论质疑公证机构与骗子存在利益勾兑,如长江网评论称,“在以房养老骗局中,公证处在骗子这里如同虚设,里面少不了公证人员‘监守自盗’,如果深挖下去,甚至可能会有‘窝案’”。

  其次,作为诈骗“重灾区”,银发族“弱势群体”的刻板印象进一步加深。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表示,“这类欺诈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受骗者皆因贪念而中招。为贪图高额回报,更多的老年人在这件事情上表现出对法律风险的疏忽大意,而骗子利用的正是老年人对自己权利的疏忽”。浙江大学光华学院讲师章程评论称,“从源头来看,此事件也许最根本的问题在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老年人认知能力的衰退,在重大交易问题上,部分老年人严重缺乏相应的认知能力和防险能力”。

  二、谈管理

  事件被曝光后,政法机关积极介入,部分舆论对此持乐观态度,如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刘雁鹏指出,“目前,司法行政机关已经开展调查,公安机关已经对诈骗者采取强制措施,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可以预见在公检法司强势介入下,失去房屋的老年人将会受到补偿”。

  还有部分舆论指出应对危机不应仅仅是单纯的“救火”。浙江大学光华学院讲师章程指出,“目前公证机构采取的一些临时应对,如要求老人的房产委托公证需要成年子女陪同,也不过只是救急不救穷,哪里漏补哪里而已。如果下次出现“以车养老”的骗局呢?”

  三、谈建议

  部分舆论建言献策,探讨应对之法:

  一是公证机关强化公证职能。澎湃新闻网指出,“如何进一步监管公证行业、整顿公证机构并重塑公证机构的公信力,是后续最应该重点关注与解决的问题”。

  二是依法严惩犯罪分子。中国网评论称,“以房养老理财侵害了民意,闯了法律的红灯,应该让违法犯罪者得到最严厉的惩罚来维护百姓的利益,无论是涉及到某些人,某些单位,执法部门都不应该姑息”。

  三是多部门联合纠偏。《新京报》评论认为,对于这种新型的“套路很深”的诈骗,公安、法院之间做到信息共享、案件串并、主动纠问,就能戳破这种“画皮”。

  四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澎湃新闻网指出,针对“以房养老”这种打着“法律”幌子的新型金融诈骗,要严格完善相关程序规范与管理细则,在制度层面和实务操作上扎好篱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法制网舆情分析师建议

  舆情事件的处置应是一个从紧急救火到长效治理的完整过程,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就事论事,开展针对性调查有效整改;第二层是危机预警,及时作出前瞻性评估;第三层是追本溯源,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具体而言:

  1. 就事论事:

  主动公开 多部门重拳治理

  在“以房养老”骗局中,公证工作规范性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北京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已介入调查、完善相关规范,获得部分舆论认可。但面对大量媒体和公众的诘问,调查部门还需加快进程,动态发布最新进展,对自身出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对舆论的误解要主动沟通化解。

  除了公证环节,立案难、界定难、挽回损失难也是此类案件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北京一被骗老人虽已向法院起诉,但从报道来看,当事人目前没有实在的证据。正如《新京报》评论所言,“一般民警处警时,看到有借款合同、公证书,就会认定民事纠纷,要求当事人到法院解决,而不是刑事立案处理;即便走上民事法庭,如果不由公安进行刑侦调查,从表面证据来看,也很难认定这属于诈骗”。法制网分析师认为,这就需要公检法司多部门协同作战,依法认定案件性质,严惩犯罪分子,协助当事人挽回损失,及时化解危机。

  2. 危机预警:

  加强情绪疏导 开展防骗宣传

  诈骗犯罪蕴藏着较大的不安定因素,深陷“以房养老”骗局中,涉事老人或失其居所,或身负重债,若其追房无望,往往会采取上访、游行等过激行为,还有可能蔓延至其他群体。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对受害者积极进行情绪疏导。

  此外,老年人对社会上的骗局防范意识较弱,加之越来越多针对老年人的骗局呈现出链条化、分工化、职业化等特点,防不胜防。有关部门还需加强老年人防范诈骗的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3. 追本溯源:

  落脚于矛盾化解 提高公证质量

  就事论事的舆情应对只能救火,但终归属于亡羊补牢的无奈之举,涉事部门还需把应对的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国务院2013年9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开展老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报道显示,类似诈骗行为在2014年就出现过,时至今日愈发猖狂,这暴露了法律防火墙仍有漏洞。法制网舆情分析师建议有关部门还需做好制度性建设工作和立法保障,为金融养老制度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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