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高露洁棕榄(中国)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检罚字﹝2021﹞0142号,行政处罚内容为高露洁棕榄(中国)有限公司进口鼠尾油擅自使用违规案,处罚金额为1.3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一)项规定。决定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萝岗海关,决定日期为11月26日。
高露洁棕榄(中国)有限公司于1995年11月2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冯蔚,注册资本为4500万美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等。该公司由香港高露洁棕榄有限公司持股83.33%,高露洁(BVI)有限公司持股16.67%。
企查查显示,高露洁棕榄(中国)有限公司有裁判文书记录45条,案件总金额为550.45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51.22%,涉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该企业有行政处罚记录2条,罚款总金额为5.29万元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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