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监测: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其因违反广告法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
京朝市监罚字〔2021〕6365号显示,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0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在自有网站“www.samsung.com.cn”发布“Galaxy S21/S21+ 5G”两款手机产品广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
公开资料显示,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1996年3月就已经成立,注册资本19719.61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崔胜植。经营范围包括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等。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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