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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监测】过往事件中教你如何有效回应舆情
2017-11-22    点击频次:   
     热点案事件往往引发社会强势关注,政法机关若能把握时机,挖掘相关法治元素,及时进行普法教育,则会起到事半功倍之效。一般来说,舆情处于上升期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甚至有些案事件经过舆论渲染,还会给公众带来恐惧心理,此时政法机关可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发布与之相关的法律保障措施,使普法起到安抚人心的作用,引导舆论理性思考。

  如徐玉玉案引发舆论陷入信息泄露的恐慌,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紧急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普法的同时,也给公众吃下“定心丸”。

  若舆情处于消退期时,一般案事件已有定性,政法机关借此普法时,要消解公众疑虑,通过发布专业性、研究性的解读,详细阐述定性依据,引导舆论更深层次的思考,尤为重要。

  如于欢案在二审改判后,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的文章探讨“应如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从案例到法理,不仅打消了舆论对于欢案判决的顾虑,更通过此案带来了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政法机关在舆情引导时进行普法,尺度的把控至关重要,尤其是针对具有争议性案事件,如若随大流为舆论某一方观点“站队”,极易产生次生舆情。此时政法机关若想发声,需符合机构身份,客观阐述案事件涉及的法律知识,以严谨的态度和客观的立场达到普法效果即可。

  2017年11月,江歌案刷爆网络平台,舆论场上关于人性、伦理与道德的讨论产生撕裂。面对此种舆论环境,政法系统媒体《检察日报》及正义网另辟蹊径,紧扣法律主线,就中日两国对案件的管辖权、刘鑫未开门是否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江歌母亲公布刘鑫隐私信息是否侵权等法律问题作出解答。在不引起争议的范围内,言简意赅,将舆论关切与普法释疑相结合,彰显了专业性和影响力。

  此外,政法机关在针对特殊案件进行普法时,需要考虑公众的感官及心理承受能力。例如,针对凶杀案进行科普时,既要对涉案人员的隐私进行保护,也要注意发布案件内容的尺度,尽量不要使公众产生不适感。

  2014年,河南宝丰一乡官碎尸矿井内,警方通报排除他杀,引发舆论广泛质疑。@江宁公安在线随后以漫画的方式解释了“意外死亡也是非他杀的一种”“非他杀为何会出现尸块”,在未出现血腥内容的情况下,使公众了解到相关专业知识,受到舆论一致好评。

  网络时代的阅读具有碎片化特征,政法机关在借助新媒体平台进行普法时,不妨通过尝试添加话题和标签的方式,使相关信息产生聚合效应,对冲信息传递的不完整性。

  2017年11月,@北京朝阳法院通报央视前主持人郎永淳酒驾案时,主动附加话题#郎永淳危险驾驶案#,阅读量高达3122万次,有效地扩散了酒驾入刑个案的警示意义。

  若想呈现高质量的普法效果,形式的多样化、直观性、趣味性与法律知识的“完美混搭”,是政法机关需要掌握的必备技能。以庭审直播为例,近来年已逐渐成为普法的重要方式之一,快播案、于欢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的庭审直播,实现了法律知识“硬条文”的“软渗透”。

  另外,H5、AR、VR、微视频、网剧、动新闻等新形式日益成为政法机关宣传时的“新宠”。例如2017年7月,常州公安推出网剧《民警李建国》,向公众宣传居家安全、防猥亵儿童等相关法律知识,累积播放量超2000万次,迅速成为“网红”视频。由此可见,政法机关想将普法工作上升到进阶阶段,打牢基础的前提下进行创新已显得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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